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,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的《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》,河南省近日出台《河南省2020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工作方案》,规定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,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月31日;小麦、中晚籼稻、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是1.12元/斤、1.27元/斤、1.3元/斤,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斤0.02元。 |
本条信息来自中国小麦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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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,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的《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》,河南省近日出台《河南省2020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工作方案》,规定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,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月31日;小麦、中晚籼稻、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是1.12元/斤、1.27元/斤、1.3元/斤,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斤0.02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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